为深入发掘馆藏资源,开发文化创意产品,根据《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意见》《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、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内蒙古美术馆文创空间选取部分点位于2025年1月17日起试运营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,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文创空间的运营与管理,更好满足广大观众的审美期待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经营合作方。
一、项目概况
内蒙古美术馆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,与内蒙古博物院、呼和浩特城市规划馆、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同构出青城“文化轴带”,建筑面积35893平方米,是自治区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自开馆以来,已成为“城市新地标”和“网红打卡地”,年接待量达30余万人次。
现招募合作企业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开发、量化生产、展示销售等,主要依托馆藏资源、主题展览、本馆标识(LOGO)、建筑及周边,以及其他文化资源等,开发具有内蒙古文化特质和美学特色的文创产品,讲好内蒙古故事。
二、招募对象
主要为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相关企业,合作范围涵盖本馆藏品资源、常设展、临展文创开发及其周边产品开发。
三、合作要求
1. 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和良好的市场信誉,需提供过往成功案例作为参考。
2. 对美术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文创产品风格特征有深入理解,能够产出既承载文化内涵又与产品美学设计相匹配的文创产品。
3. 具有优秀的市场敏锐度,能够根据实时热点,结合馆藏资源、本馆特色和展览主题设计、生产相应文创产品,产品需具有独创性。
4. 保证产品质量,满足环保、安全等相关标准。
四、报名指南
(一) 报名材料
1.企业介绍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相关资质证明、自主文创产品设计/市场销售/知识产权登记等业绩佐证材料。
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nmgmsgwz@126.com。邮件标题请注明【报名单位全称+文创合作申请】,并在邮件正文中列明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。提交资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7日。
(二)评选流程
由本馆根据报名资料进行初审,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,了解其设计理念、研发能力和生产条件。经复审后,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,确定最终合作伙伴并予以公示。
(三)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阿茹娜
联系电话:18147104644
内蒙古美术馆
2025年4月1日